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过程中重要环节之一,对巩固和加强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素质和培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从2016年10月14日开始启动实施,到2017年6月12日结束,请各学院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学院要对参加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对已经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且合格但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学院须将学生名单整理并报教务处。
时间要求:
各学院在2016年11月8日前将名单报教务处,格式详见附件1。
二、选题和开题
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尽可能与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相结合,应有益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鼓励探索协同视角下的毕业设计(论文)模式,如与高校、企业、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实验教学中心等联合开展毕业设计,与高峰体验计划、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有机融合等。鼓励学生跨学院、专业选题。推行团队合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模式。
各学院首先组织教师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采用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然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2),各学院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安排表(见附件3),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学生选题后,应认真查阅与课题相关专业资料,并翻译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资料(2000-3000单词),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所翻译资料进行审阅、修改。
开题:各学院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开题报告(附件5),开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时间要求:
1.2016年10月28日前各学院公布毕业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并将跨学院招收学生的题目和报名要求报教务处;
2.2016年11月4日前教务处公布跨学院毕业设计题目,组织报名和选题,并将选题结果通知学院;
3.2016年11月21日前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安排与审批表》报教务处;
4.2016年11月28日前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填写并发给学生;
5.2017年1月6日前组织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三、中期考核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根据任务书的进度要求完成科研或设计工作。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并按照任务书进度要求定期检查和督促学生高质量地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度考核。毕业设计中期考核报告由学生填写,并由指导教师填写考核意见(内容和格式详见评定手册),对不符合进度要求的学生给予预警。
时间要求:
2017年4月10日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四、评阅答辩
学生应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送交指导教师审阅,并根据指导教师意见进行修改;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填写导师意见书后(内容和格式详见评定手册),交学院组织的专家组评阅,并填写评阅意见书(内容和格式详见评定手册);经专家评阅通过的,由学院组织答辩。
时间要求: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答辩。
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西北工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对于在学科领域、科研、工程应用等方面有创新和较大实用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经学院专家评审同意推荐,填写西北工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7)和毕业设计(论文)详细摘要(格式详见附件8)(2000至4000字),并在学院公示,公示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9)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学校将给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证书,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增加毕业设计指导经费的支持力度。
时间要求:
1.2017年6月9日前各学院完成西北工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并上报推荐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
六、成绩记载与归档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记载和归档,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按时完成成绩整理、上报及归档工作。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进行正式装订,以用于论文答辩和归档,装订内容按照顺序应包括:
1.封面(附件10);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2);
3.正文(含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毕业设计小结、附录)(附件11)。
时间要求:
2017年6月12日前将毕业设计成绩(见附件12)交至教务处,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关于交流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
赴国内外高校/单位执行交流学习任务的学生(交流生),如需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应严格遵守所在学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选题
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校外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学要求的题目应当重新修订或退回。题目要求难易程度适中,任务工作量饱满。
2.指导教师
(1)必须由学生所在校外单位的指导教师(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和本校教师共同承担。在校外由所在单位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同时学校指定讲师以上(含)职称的指导教师参加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情况及质量,并协调有关问题。
(3)本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做好记录,作为学生在校外期间的考核依据。指导学生按照我校要求认真填写任务书(中文)、开题报告(中文)和论文正文(中英文皆可,如正文是英文,须有中英文摘要),英文翻译可不做要求,相关文档按规定装订后在学院存档。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由校外单位的指导教师写出综合评语,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考核依据。
(5)如果学生在外校没有指导教师,务必由本校指导教师全权负责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本校指导教师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答疑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具体要求与在校内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相同。
3.答辩与成绩
学生交流期间取得的答辩和论文评定成绩,由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对于未答辩且无论文评定成绩的学生,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学院,在其返校后由所在学院组织答辩,通过后方能认定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八、跨学院毕业设计
跨学院接收学生开展毕业设计的教师在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安排与审批表”时,“学号”栏填指导教师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栏填希望接收学生的专业名称或学院,须在“是否跨学院”栏填写“是”,教务处将面向全校公布跨学院的毕业设计题目。本学院内跨专业的不需要单独标注,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允许指导一名跨学院的学生。
跨学院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答辩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负责,成绩归档等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指导费用拨付至指导教师所在学院。
九、试点推行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教务系统中将增加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为保证功能开发与完善,学校决定在2017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中选取部分专业和班级进行试点。试点单位根据学校安排做好相关工作,为明年全面推行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积累经验。
十、推行论文查重抽检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学校将对2017届毕业生进行论文查重抽检工作,相关安排见后续通知。
十一、相关要求
1.学生要认真对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得有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的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2.学院应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因事因故请假,必须事先向指导教师和教学副院长申请并获得同意。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者,须重新答辩,重新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1)学院考勤累计缺勤15天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的;
(2)论文经相关老师评阅认定为不满足任务书要求的;
(3)综合评定成绩低于60分的。